个人简介:赵军峰, 广外大高翻学院教授、翻译研究及法律语言学硕士
生导师、MTI中心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二批校级“千、百、十”学术带
头人;2000 年度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 。
6月13号下午,我们来到赵军峰老师的办公室对赵老师进行学术科研成果的采访。赵老师亲切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赵老师一向给学生们幽默亲切的印象,然而除了是一个平易近人的老师以外,他还是一个对学术工作充满热情和执着的研究者。赵老师的钻研工作以兴趣为动力,在较多领域都取得辉煌的成就。赵老师早前发表了关于法律言语和法律口译的两篇论文,在法律口译领域产生巨大的影响,广受好评。今天,我们围绕这方面展开了对赵老师的采访。
科 研 之 路
记(以下记者简称记,赵老师简称赵) :老师,根据我们的了解,您在法律语言学方面尤其是法庭言语行为方面有很多的研究,可以简单介绍一下法律语言学和法庭言语行为的内容和特点,还有您最近发表的论文吗?为什么您会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赵:言语行为是包括法庭话语在内的一切语言现象的哲学起点。法庭言语作为机构性话语一种特殊的功能语域呈现很强的即席型、互动性和动态性,本质上是言语行为的类聚系统。
据我所知,尽管法律口译在1808年已经在美国法庭上得以应用,但是相关的法律规定一直迟迟未能制定,这也使得长久以来人们对法庭口译的合法性和法庭口译的质量产生了质疑。1978年,美国联邦法院出台了《法庭口译人员法案》 ,为民事诉讼中使用庭审口译服务提供了依据。从而保证了各个语种的人在法律上平等的权利。
个人经验得知,法律语言在中国范围的研究比较少。我曾经旁听过一些的案件,认为法律口译还是有所欠缺,准确性不够。因为法律口译要求译员无添加无修饰的把内容翻译出来,但是可以胜任的人不多。无论是对法律本身来说还是从语言来说,法律口译都是很重要的。
记:请问老师您在法律言语行为和口译研究方面遇到什么困难?
赵:最困难的一点我想是在法庭上,是不允许录音的。如果能通过放录音,不光可以观察一下语料,把录音transcribe 下来,还可以结合口译教材,分析的时候可以看语料毛病和信息的错误、丢失与补充。有时候这些补充或者丢失可能是错误可能是策略。现场的语料才是最真实有效的,但是现场不允许录音,这对我们做研究造成的困难和限制是比较大的。
同时,我们会集合导师,博士生,研究生进行大量的模拟口译,这样对我们进行法律言语行为和法律口译研究还是比较有用的。
记:您在法律言语行为和法律口译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那这些研究在法学或者语言学领域造成什么重大的反响吗?
赵:我的老师是中国法律语言协会的会长,我是一名理事。我们在参与研究过程中和其他的成员一起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团队。和其他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和教师等开展很多研讨会。我们的语料库的科研建设“CLIPS” ,中文是法律信息系统,这个资料库一旦建立起来对全国的影响比较大。在今年11月份,我校的全国百强科研基地文科科研基地即将在广外举办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到时包括美国、英国在内的国际法律语言研究的学者将会齐聚广外共同开展研讨。
其实早在之前,我校的商英学院和我们高翻学院都有从事专门的法律语言方面的研究,相信这些都会对法律语言学的发展有帮助的。
求知就是乐趣
记:您在法律语言学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那相信对法律要有所涉猎,那请问您在怎样开始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或者你之前读书的时候会做什么准备为这些研究打下基础?
赵:我之所以从事法律语言学研究是歪打正着的。早在23年前,我到南京搞地质学研究,但是当时从来没有想过会从事口译这个领域的研究。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跟个人的工作经历有关。在读本科的时候,当时自己学的是工科,学英语的时候在英语快班,英语学习比较好,后来兴趣来了就开始变成自己的major了。后来1991年到了武汉大学攻读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在那里学习很多的语言学经典,包括莎士比亚作品和圣经等,积累了很多知识。武汉大学毕业以后就回到了工作岗位,由于当时社会的“下海热”的发展,我应邀编写关于市场营销方面的书籍。但是由于对经济学这个领域不是很熟悉,就开始做大量的研究学习,还邀请当时有名的经济学家刘国光写序。自此以后就开始对这个方面产生了兴趣。
后来就调到广外担任经贸英语系系主任,开始进行更加系统的研究。当
时编辑的一些教材现在还在四川外语学院采用。后来在商英学院做了几年的副院长,这期间就进行大量的研究,还到英国做访问学者进修MBA课程。
在工作和不断进修的过程中,我本来打算考经济学博士学位,但是本人觉得在法律这一领域不够成熟,很有发展的前景同时也是极具挑战,而且在这学习过程中可以收获很多乐趣,因此就开始喜欢从事这个领域的研究了。其实法律言语的研究是相当有挑战性的。在法律研究的状况来看,相对中文的法律语言,法律英语中含带的很多古语表达、冗长繁杂的句式增加了研究的难度。还有,做翻译的时候会认识中西方两个法律体系的不同。受中国历史传统和苏联的影响,中国一直使用的是以“德”为主的“大陆法”(Civil Law) ,它存在很多的漏洞。但是西方一向贯彻“法制”的概念,他们所采用的“普通法”法律体系就相对科学。近年来,中国开始进行司法改革,一定程度地综合两种法律体系,着手修订法律,包括司法体制和法律语言规范等。
在学习法律研究方面,我培养了一些硕士,现实和我们的培养目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另外在法律翻译方面,很多的客户意图降低成本不加选择的找一些非专业的人来翻译,而没有咨询我们的专业意见。因此会造成很多的法律言语和策略上的失误和漏洞,这就造成很不良的影响,甚至危害到法庭的公平公正,是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
名 师 寄 语
记:老师您对研究生或者本科生在学习研究翻译的时候有什么建议?
赵:我教授口译课的时候一直向学生强调要求要坚持写英语日记,这可能对他们来说很奇怪。但是根据自身的经验,学语言有三个很基本的事情要做:听广播,看小说,写日记。其中听广播和看小说是input的过程,写日记是 output 的过程。 “写”是一个silent monologue 的过程,即使口语方面很优秀,但是讲的东西很可能是言之无物。相反,连写都写不好怎样可以说好呢?所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十年功是要“写”出来的,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积累的过程。
另外,众所周知,学翻译要素除了语言技巧以外,还需要百科全书知识。刚刚提及到的是技巧的问题,但是这个不是最主要的。还有做好input的过程,多涉猎群书。还有值得注意的是,要设计好一个 long-term plan,就是要找对自己的学习和发展方向,根据个人爱好和优势选择专攻一个方向。
记:谢谢老师在百忙中抽时间做这个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