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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翻译学院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2017-06-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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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院新闻宣传管理,营造良好的学院文化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闻出版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规定(20163月修订)》,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新闻宣传的管理,包括学院新闻网、英文网、微信微博平台报道管理等。

第三条全院师生应积极配合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学院网站和所有学院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含学院微信公众号、团学微信公众号、所有班级微博、微信平台)主要发布学校和学院教育教学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院、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其宗旨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发展。

第五条全院师生以及各社团、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如有违反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全院师生以及各社团、各班级不得发布有损学校或学院声誉的信息,发布、转发、评论信息时,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未经学校、学院批准不得以广外或广外高级翻译学院及班级或广外师生的身份接受采访或对外发布消息。如有违反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学院新闻报道管理

第七条学院新闻报道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贴近实际,力求简洁、精炼。 

第八条学院新闻报道实行通讯员制度。通讯员包括学院通讯员和班级通讯员。

(—)学院选派具有较高文字水平和新闻素养、较强协调沟通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学院通讯员,学院通讯员一般由学院指派;各班级推举沟通能力强、熟练并习惯使用即时通讯工具(QQ、微信、电子邮箱)、有定文字能力的人员作为班级通讯员,班委可兼任班级通讯员;

(二)学院通讯员负责学院新闻网、英文网、微信平台等宣传内容的发布、审核和管理,并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做好学院的新闻报道预约和联络工作;

(三)班级通讯员应做好本班的新闻宣传工作(班级先进事迹、优秀团日活动等报道),建设和管理好班级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并配合学院新闻报道的工作。

()活动的新闻稿件可以由学院团学新闻组的通讯员采写,也可由活动负责人或班级通讯员采写。

第九条学院新闻报道实行项目负责制。一般由组织该项工作的人员负责策划、联络和采写新闻报道。

第十条学院新闻报道如需学院统一安排的,必须事先预约。

(—)学院周表安排的会议与活动,学院新闻中心将根据其新闻性决定是否报道,主办方无需办理预约手续,但主办方仍需将活动相关资料发至新闻中心工作邮箱。

()周表上没有列出的会议与活动,主办方认为内容确实较为重要且具有新闻价值,需要学院新闻中心进行报道和摄影的,会议或活动负责人需提前两个以上(含两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方式为登陆高级翻译学院新闻网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新闻报道与摄影存档预约表》,发送至学院新闻中心工作邮箱,由学院通讯员统一向团学宣传部新闻组分派任务。

()进行预约时,主办方需将活动相关资料同《新闻报道与摄影存档预约表》一并发至新闻中心工作邮箱。若资料未齐全的,最迟于活动前1天将所有资料发至新闻中心工作邮箱。

()学院通讯员接到预约表后,视其重要性或新闻性决定是否安排报道,并及时进行反馈。对于未能予以安排报道的应当及时通知预约人或交由主办方自行采写。

()新闻中心不受理电话预约或口头预约。因未及时预约而造成记者无法到位等后果,应由活动主办方承担。

第十一条学院新闻报道安排程序。

(—)根据新闻预约申请情况,学院通讯员布置任务给分管宣传的团学副主席,团学副主席接到任务后安排给新闻组组长,并做好相应准备;

(二)团学宣传部新闻组组长确定记者名单,并反馈给团学副主席和学院通讯员,在新闻组记者人员不足情况下,可通过招聘班级通讯员的方式进行新闻采写和报道;

(三)新闻记者应提前熟悉活动有关材料,并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对于重大会议或活动,应提前撰写新闻通稿;

第十二条学院新闻报道实行分级审核制度。

(一)自行供稿的,由项目或活动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再发给新闻组组长,新闻组组长上传院网后台并提醒学院通讯员进行发布;

(二)新闻组负责采写的,新闻记者当天或次日中午前完成初稿,首先由记者本人自审,再由新闻组组长、宣传部研究生部长审阅;经记者、组长修改后,在新闻事件发生后24小时之内上传院网后台的同时发送至活动主要负责人处,活动负责人需在12小时内回复修改意见;活动主要负责人修改好稿件后,学院通讯员对新闻稿进行审阅和发布。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

第十三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主要指学院、学院各社团和班级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登记备案制度。学院各社团和班级开设或关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各单位微博微信登记备案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学校备案。

第十五条学院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由学院通讯员监管,负责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管理及发布信息审核。社团和班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由相应学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六条每学期末,由学院团学宣传部汇总一次学院各社团、各班级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集中报送学校进行备案。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奖励范围:

(一)在校内外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且符合我院新闻宣传内容的作品(文字、图片等);

(二)在学院新闻网页、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或学院团学微信公众平台发表的新闻宣传作品(文字、图片等)。

第十八条奖励措施:积分制。

(一)在院外新闻网或报刊发表新闻稿件,每篇新闻稿的文字作者奖励2-4分,新闻图片的摄影者奖励1-3分;(根据文字和图片数量、质量酌情奖励)

(二)在学院新闻网页、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或学院团学微信公众平台发表新闻稿件,每篇新闻稿的文字作者奖励1-2分,新闻图片的摄影者奖励0.5-1.5分。(根据文字和图片数量、质量酌情奖励)

第十九条一稿多投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算。 

第二十条每学期末对整个学期的新闻稿件进行整理,计算出个人总积分。每分奖励30元钱(团学宣传部新闻组工作人员减半)。此外,学院每学年进行“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获得“优秀通讯员”的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 

第二十一条新闻报道未能在新闻事件48小时内发布的,不计分。新闻记者出新闻任务迟到15分钟以上者,扣除个人积分1分;无故缺席新闻任务者,扣除个人积分2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它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学院新闻稿稿件要求

(一)新闻稿件要注意时效性,一般应于活动当日或次日投稿;超过活动36小时以上的稿件原则上不予采用。

(二)新闻稿内容

1、真实:稿件内容应详尽完整、真实可信,尤其涉及数字、名称、职位等。

2、简明:新闻稿要求通俗易懂、短小严谨,通常比赛、会议、活动等报道在500-800字之间;

3、流畅:英文网上的新闻,是英文书写而非翻译中文稿件,要求语法正确,用词恰当,简明扼要,自然流畅,避免翻译腔。

  (三)新闻稿格式 

  1、字体字号:

  稿件中文部分均用“宋体”;数字及英文部分用“Times New Roman”,后台正文18px宋体,图片标注18px楷体。 

  2、格式: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为2

  3、标点:文章统一用中文全角标点符号。

  4、图片:

  1)需提供jpg格式的原始图片,除把图片粘贴在word文档里,还需另外单独发送; 

  2)图片名称为对图片内容的描述,且须在图片名称前加标数字,以示顺序; 

  3)要求图片大小一致,画质均衡,人物、场景清晰; 

  4)署名:稿件必须要有署名(姓名或班级+姓名),包括“文字”、“图片”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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