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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2017-06-21 10:51  
[字号: ]

20161219党政联席会讨论修订稿)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定细则由各学院(中心)制定并实施,可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和科研积分来确定获奖等级。科研积分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计算。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定细则由各学院(中心)制定并实施,可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担任社会工作、其他实践活动等)来确定获奖等级。

 

经学院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制定《高翻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不设获奖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奖励标准以研究生处公布的文件为准。

博士研究生申报,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科研成果必须为硕士期间的成果):

 1.以第一作者在一类A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若排名第二,则排名第一者只能是其导师)。

 2.主持在研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排名第一)。

 4.以第一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者。

 5.在各类学术科技、学业知识与技能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硕士研究生申报,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科研成果必须为本科期间的成果):

 1.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若排名第二,则排名第一者只能是其导师)。

 2.主持在研或主持完成副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排名前三)。

 4.以第一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者。

 5.在各类学术科技、学业知识与技能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博士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评选细则:

博士新生:

采用原始分+附加分的方式进行,原始分为博士生入学的笔试成绩,附加分以博士生近三年的科研成果为计算依据,计算时间自入学前三年的91日至入学前的831日止。。

博士老生:

学业成绩50%+科研成果50%。学业成绩为上一学年度的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分,科研成果的计算时限为上一年入学至第二年831日止。

因博士生二年级及三年级选课的人数不多,博二、博三改为:学业成绩10%+科研成果90%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采用“基础分×70%+附加分×30%”的形式评定名次。

基础分=初试成绩×60% +复试综合成绩×40%

附加分分为品德、学业和文体三个方面,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品德附加分

获得校级及其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可加分。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加6421分。

担任学生干部不加分。若有一人获多项荣誉的情况,不重复加分,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帮弱助残、抢险救灾、抢救伤残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全国、省(部)、市、学校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0.8分。

2.学业附加分

科研成果加分: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CNISSN登记号)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6分、4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译文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2分、1分、0.5分,译文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专业学术论文被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和市级学术会议采用者,每篇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同一论文为多人合作者,按第一作者得分高于其它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

B.作为科研课题组正式成员,参加科研活动并且有科研成果的,国家级加10分,省、市级加8分,校级加6分。同一课题多级立项,只加最高分。

学术竞赛附加分:

本科期间参加市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均可加分。国际级分别加2018161412分,国家级分别加109876分,省市级分别加65432分,校级分别加21.510.5分(校级比赛优胜奖不加分)。未设等级的比赛,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即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5名按二等奖计;第68名按三等奖计。

3.文体附加分

参加文体赛获奖,国家级获1-3名加8分、4-8名加6分,省市级获1-3名加6分、4-8名加2分。团体比赛,按照参与人数的比例加分。

 

参与文娱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加876分,省市级加654分。未设等级的比赛,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即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5名按二等奖计;第68名按三等奖计。

(注:以上附加分均在大学本科期间及近期。)

同时,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推荐免试生原则上按一等奖等级评定,调剂生原则上按二等奖等级评定。推荐免试生占用所在班级一等奖学金名额。

 

硕士研究生老生:

 

学业成绩70%+附加分30%。学业成绩为上一学年度的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分。

附加分分为品德、学业和文体三个方面,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品德附加分

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可加分。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分别加642分。担任学生干部按照级别加分。校院团委学生会正副主席、副书记加6分、5分;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正副部长加4分、3分;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委、党支委分别加2分,宿舍长加1分。若有一人获多项荣誉的情况或身兼多职,不重复加分,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若工作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同学反映意见较多,经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酌情减1-2分。

2.学业附加分

科研成果加分:

科研积分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计算。

学术竞赛附加分:

上一学年度期间参加学术竞赛,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均可加分。国际级分别加2018161412分,国家级分别加109876分,省市级分别加65432分,校级分别加21.510.5分,院级分别加1.510.50.2分(校级、院级比赛优胜奖不加分)。若是团体比赛,按本人占团体总人数的比例得分。未设等级的比赛,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即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5名按二等奖计;第68名按三等奖计。

3.文体附加分

参加体育比赛获奖,国家级获1-3名加6分、4-8名加4名,省市级获1-3名加4分、4-8名加2分,校级1-3名加2分,4-8名加0.5分。校级4-8名加1分,参赛而未获奖每人加0.5分。

参与文娱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加876分,省市级加654分。(注:以上奖项必须为上一学年度期间获得,具体时间期限为上一年91-本年831日。)

 

特别说明:

1.其他附加分情况,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加分细则,并予以公示。

2.符合以上附加分条件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3.同一学生只能获得一个等级奖学金,就高不就低。

4.所有年级学生均适用条例:依据学校晚归情况统计,晚归三次以上者在品德附加分中扣分,3次扣0.1,4次扣0.2分,5次扣0.3分……以此累加。

5.结合学院考勤制度,考勤结果与学业奖学金评选挂钩,迟到三次计旷课一次,旷课一次在学业奖学金评选中扣0.1分。旷课达到学生手册规定的学时数,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受到学校处分的,总分扣10分。

 

根据评选细则对每位硕士生进行测评,在学校所分配名额的基础上,按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所在班级参评人数的前50%,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所在班级参评人数的后50%进行评定(具体比例参照大学通知执行)。特等奖学金申请者占用原获评等次名额,若成功获评,视为放弃原有一等奖/二等奖学金的获评资格。

以上解释权归高级翻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高级翻译学院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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