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管理,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成立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翻译教指委”)。
翻译教指委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的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宗旨是:指导、协调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培养单位与专业翻译人才用人部门的联系;推动翻译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制定培养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大纲、教材、案例等,制定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方法,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组织师资培训,开展专门研究,加强培养单位与实际部门联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保证培养质量,推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顺利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翻译教指委由20至2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秘书长1名。教指委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